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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航律师为建筑民工维权,再获当事人锦旗致谢
来源: | 作者:sh120628 | 发布时间: 1366天前 | 984 次浏览 | 分享到:

唐某系成都某建筑工地民工,2018年8月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由于没有与建筑劳务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筑劳务公司不认可该情形为工伤。唐某于2019年向双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获得支持。2019年8月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同年11月经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致残程度拾级。唐某拿到评残结果与该劳务公司协商解决未果,走上艰辛维权路。

2019122日四川蜀航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双流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当事人唐某的委托,指派杨洪律师依法办理当事人江油市某建筑劳务公司工伤保险责任纠纷劳动仲裁阶段一,该案涉金额10万余元杨律师经过庭前与当事人沟通核实所有证据、调阅了确认劳动关系案件所有案卷材料、庭审和提交代理意见等工作,仲裁委于2020年5月作出裁决,支持了唐某大部分仲裁请求。

该劳务公司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又诉至双流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中心考虑派杨洪律师熟悉该案件,又继续指派其代理该案一审阶段。杨律师经过庭前与当事人唐某沟通、答辩和庭审,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劳务公司诉讼请求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唐某对此结果非常满意,漫漫维权路近2年,最终得到公正的裁判,特向我所及承办律师杨洪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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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