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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航简讯||四川蜀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郭文彬律师受邀为学校教师开展普法讲座
来源: | 作者:蜀小律 | 发布时间: 4天前 | 1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26年916上午,四川蜀航律师事务所郭文彬律师应邀走进四川天府新区籍田小学,围绕师德规范、惩戒规则和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三大主题开展专题普法讲座,以专业法律知识服务基层教育工作者。

  讲座中,郭律师重点解读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讲座从师德规范,行为准则以及教育惩戒的核心定义入手,阐明教师的行为准则和不能触碰的红线,让教师明白惩戒是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矫治的教育行为,必须遵循教育性、合法性和适当性三大原则。郭律师详细梳理了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三个层次的适用情形与实施程序,逐条解读了《细则》第十二条划定的七类禁止行为——包括体罚、变相体罚、人格侮辱、连坐惩罚、因成绩或情绪实施惩戒、代理惩戒等。

  讲座以案说法,结合真实案例,深入剖析了教育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的法律边界。郭律师特别强调,教育惩戒是手段而非目的,教师要“心中有法、手中有尺、目中有人”,在法治框架下守护学生成长,也守护自己的职业生涯。讲座还就家校矛盾化解、教师权益保障及自我保护等内容给出了实用建议。

  讲座中,郭律师系统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强制报告制度,从强制报告制度的定义、法律依据和设立目的入手,阐明强制报告的义务人范围,必须报告的情形,报告流程与法律后果。 

  这场讲座内容翔实、案例生动,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受到校教师的一致好评。郭文彬律师表示,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保护和依法治教贡献律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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