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6日上午,四川蜀航律师事务所郭文彬律师应邀走进四川天府新区籍田小学,围绕师德规范、惩戒规则和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三大主题开展专题普法讲座,以专业法律知识服务基层教育工作者。

讲座中,郭律师重点解读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讲座从师德规范,行为准则以及教育惩戒的核心定义入手,阐明教师的行为准则和不能触碰的红线,让教师明白惩戒是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矫治的教育行为,必须遵循教育性、合法性和适当性三大原则。郭律师详细梳理了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三个层次的适用情形与实施程序,逐条解读了《细则》第十二条划定的七类禁止行为——包括体罚、变相体罚、人格侮辱、连坐惩罚、因成绩或情绪实施惩戒、代理惩戒等。

讲座以案说法,结合真实案例,深入剖析了教育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的法律边界。郭律师特别强调,教育惩戒是手段而非目的,教师要“心中有法、手中有尺、目中有人”,在法治框架下守护学生成长,也守护自己的职业生涯。讲座还就家校矛盾化解、教师权益保障及自我保护等内容给出了实用建议。

讲座中,郭律师系统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强制报告制度,从强制报告制度的定义、法律依据和设立目的入手,阐明强制报告的义务人范围,必须报告的情形,报告流程与法律后果。

这场讲座内容翔实、案例生动,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受到校教师的一致好评。郭文彬律师表示,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保护和依法治教贡献律师力量。
